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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熟理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举办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竞赛与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第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部分有关事项如下。

一、普查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

(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常熟理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具体工作

为响应国家号召,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常熟理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积极鼓励全校师生参与普查工作,参加经济普查的同学按照工作量将发放一定的劳务费。

同时,数学与统计学院将在经济普查期间举行普查工作竞赛,鉴于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特设立“普查工作标兵”荣誉称号,并根据普查工作天数、普查企业以及个体户数量等,分设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若干名,奖金300元;特别鼓励奖5名,奖金200元(获奖名单不重复,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原则上要求比较完整的参加一个普查项目的外出普查工作,如高新区项目或虞山项目,或者参与经济普查工作不少于30天)。

另外,为促进人们全面理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记录经济普查工作点滴,反映统计人全心投入、做好经普的工作作风,现组织开展“讲经济普查故事”征文活动,题材不限,可以针对普查内容写调查报告(注意数据保密性),可以写心得体会等等。此次征文活动将设立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5%10%25%,分别设奖品若干,另行通知。凡参与经济普查工作的同学,均可参加此活动。

经济普查工作时间2023.8—2024.03此次普查工作主要参加对象为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同学也可以先报名,后期可以根据情况安排工作,只要有意愿参加经济普查工作的同学请加群:

“经济普查工作竞赛”与“讲经济普查故事”征文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5.1若有特殊情况可以联系崔召磊,联系电话:13814947261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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